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权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我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北京监管局关于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京银监复[2016]203号)批准,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受让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2.50%股权;经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北京监管局关于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京银监复[2016]251号)核准,我公司因股东江苏悦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四十六条有关股东名称。上述变更及调整后,我公司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为:
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5%;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2.98%;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02%;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以上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