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专栏|以案说险(六)防范洗钱 风险提示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周第四天,国投泰康信托提醒您:

为配合反洗钱合规营销工作,支持国家反洗钱工作也是保护自己利益,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主动配合进行客户身份识别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和账户。

 

一、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为了防止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防止不法分子浑水摸鱼扰乱正常金融秩序,您到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需要配合完成以下工作:出示身份证件;如实填写身份信息,如您的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配合金融机构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确认您的身份信息;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的提问。

二、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和账户

(一)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二)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

(三)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三、为规避监管标准拆分交易只会弄巧成拙

即使金融机构将您的交易作为大额交易报告给有关部门,法律也确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您的财富信息不会为第三方所知悉,同时被报告大额交易并不代表有关部门怀疑您资金的合法性或交易的正当性,有关部门不会仅凭交易金额就断定洗钱活动的存在。如果您为避免大额交易报告而刻意拆分交易,既可能引起反洗钱资金监测人员的合理怀疑,又可能增加您的交易费用。

 

四、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融资、资产管理、财富增值和保值等服务,接受监管和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客户和自身负责。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提供资金支持、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 

 

五、支持国家反洗钱工作也是保护自己利益

(一)开办业务时,请您带好身份证件

(二)存取大额现金时,请出示身份证件

凡是存入或取出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者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时,金融机构需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这不是限制您支配自己合法收入的权利,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防止不法分子浑水摸鱼,创造更纯净的金融市场环境。

(三)他人替您办理业务,请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证件

金融机构需要核实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当他人代您办理业务时,金融机构需要对代理关系进行合理的确认。

特别提醒,当他人代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存取大额资金时,金融机构需要核对您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四)勇于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我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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