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宣传月 | 车轮上的防线·第二篇:小心变成电诈“工具人”
近年来,全国多地发生诈骗分子利用出租车、滴滴、货拉拉等网约车取现洗钱的案件。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诈骗分子不断翻新作案手段,编造各种理由诱导网约车司机代收涉诈资金,最终完成赃款转移。不少司机因贪图“好处费”,稀里糊涂沦为电诈“工具人”,甚至可能面临法律追责。
真实案例
2025年7月,广西桂林的网约车司机周师傅接到一笔送货订单,目的地为湖南永州某酒店。接单后,“客户”声称要送酒和钱给领导用于“打通关系”,碍于领导在微信上不方便直接收钱,提出让周师傅提供其个人银行卡号,对方先将钱转给周师傅,再由其提取现金送至指定地点,同时承诺承担来回高速费并额外给予“好处费”。周师傅见有利可图,便答应了对方,在收到2万元转账后,立即到银行取现,并到约定地点与“客户”碰面。“客户”取走了现金,从中抽取了700元“好处费”给周师傅,随后只让周师傅将一件红酒送往湖南永州某酒店。接到货后,周师傅马上出发送货,行驶至湘桂边界时被警方拦截,才意识到自己陷入了诈骗分子的洗钱陷阱。
“三个不要”反诈提醒
第一,不要离开网约车平台线下交易,线下交易无任何保障,极易被利用。
第二,不要代收“客户”货款并代为转交,凡是要求代收代取的,都可能是骗局。
第三,不要随意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和银行账号,以免被诈骗分子利用。
广大网约车司机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请立刻拒绝并报警,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切勿因贪图“好处费”变成电诈“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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